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23〕 52 号
现公布《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证监会
2023年9月1日
证券公司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特别规定
为推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高质量发展,发挥做市交易机制作用,促进市场保持合理流动性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公司科创板股票做市交易业务试点规定》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或符合下列条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
(一)具有证券自营业务资格;
(二)最近12个月净资本持续不低于50亿元;
(三)近3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