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
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答记者问
发布日期:2026-01-1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近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职业技能证书互通互认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司局负责同志就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一、《通知》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职业技能证书作为劳动者达到某项技能类职业(工种)技能水平和能力要求的证明,在促进劳动者求职就业、保障关键岗位安全生产、推动人力资源合理配置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步伐不断加快,技能人才流动日趋频繁和普遍。由于不同的职业技能证书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管理实施部门和评价标准规范不尽相同,导致部分技能人才在跨区域、跨行业就业时,所持的职业技能证书存在互通互认障碍。

为贯彻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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