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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20-06-18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各市属企业、委机关各科室:

《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已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制定提示函和通报工作规则是贯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的具体举措。各市属企业要高度重视,强化主体责任,认真做好提示函和通报事项的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发挥提示函预防为主、通报警示教育的作用,进一步提升企业管控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实现高质量发展。

临沂市国资委

2020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加快形成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加大对出资企业存在风险和问题的警示力度,指导和督促监管企业提高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切实做好整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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