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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20-05-20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济国资〔2020〕31号

济宁市国资委

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国资监管机构,各市管企业:

《济宁市市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国资委主任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济宁市国资委

2020年5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宁市市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

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市管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约束有效的经营投资责任体系,落实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有效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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