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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20-12-30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琼府〔2020〕60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做好海南自由贸易港“零关税”进口交通工具及游艇的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交通工具及游艇“零关税”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20〕54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各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共享信息、细化流程,共同做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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