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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国资委关于印发《辽宁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19-05-21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2019年5月21日 辽国资〔2019〕45号

各省属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外部董事队伍建设,促进董事会规范运作,我委制定了《辽宁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辽宁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履职行为规范

辽宁省省属企业外部董事要切实维护出资人权益,忠实诚信、勤勉尽责,严格遵守本行为规范。

1.遵规守法,诚实信用。要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保守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不得对出资人和任职企业有违反忠实和诚信义务的行为。

2.代表股东,尽职尽责。要牢固树立维护出资人权益的责任意识,自觉站在出资人立场上参与决策,积极为董事会运作和企业运营提供有价值的建议,不得在经理层选聘、考核和薪酬激励等方面损害出资人利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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