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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22-03-09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晋建消字〔2022〕39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应急管理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消防救援支队,太原市房产局:

为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科学规划建设管理超高层建筑,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做好贯彻落实。

一、因地制宜制定管理办法

各市要充分认识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意义,抓紧完善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部门协作机制,结合城市空间格局、功能布局、自然生态环境与历史文化保护要求、应急处置和消防救援能力等现状和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地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机制,全面加强新建超高层建筑管控和既有超高层建筑安全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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