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21日丽水市人民政府令第85号公布自2025年5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促进城市绿化事业发展,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美丽宜居的山水诗画花园城市,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国土空间规划中划定的中心城区内城市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活动。
法律、法规对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古树名木等保护管理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城市绿化应当遵循生态优先、开放共享、节约发展的理念,坚持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建管并重、全民参与的原则,注重生态保护、休闲游憩、文化传承、科普教育、防灾避险等功能的协调。
第四条城市绿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