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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25-05-07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国家能源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

国能发资质〔2025〕44号

各派出机构: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25年第30号令,以下简称《办法》)于2025年7月1日起施行,为做好许可证换领和过渡期内延续工作,确保《办法》有序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三级、四级、五级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自2025年7月1日起,通过国家能源局资质和信用信息系统(https://zzxy.nea.gov.cn/#/gateway/index,以下简称资信系统)为有关持证企业自动换发电子证照,换发后的许可证有效期不变。许可类别和等级一栏中,“三级”自动变更为“二级(110千伏以下)”,作业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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