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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资委关于规范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机构选聘工作的指导意见
国资政策文件 2020-12-31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浙国资发〔2020〕49号

各省属企业、委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加强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规范评估机构选聘行为,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企业国有资产评估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1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现就省属企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评估机构选聘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省属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具体情况,制定评估机构选聘管理制度,完善评估机构选聘工作程序,明确评估机构选聘条件,建立评估机构执业质量评价标准及考核体系。

二、省属企业选聘的评估机构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备法定执业资格,具有与企业评估需求相适应的资质条件、专业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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