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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
国资政策文件 2019-01-16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2019年1月16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22号公布自2019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保护女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劳动保护,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领导,将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纳入妇女发展规划并监督落实;采取措施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并对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扶持。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应急管理、卫生、医疗保障等部门和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用人单位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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