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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暂行办法
国资政策文件 2019-07-31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2019年7月31日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28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推进大数据智能化发展,提高政府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务数据资源的汇聚、共享、开放、应用及其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务数据资源管理,按照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务数据资源,是指政务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各类数据资源。

本办法所称政务部门,是指政府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四条政务数据资源属于国家所有。

政务数据资源管理遵循统筹管理、集约建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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