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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的通知
国资政策文件 2022-03-14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琼办发〔2022〕12号

各市、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门,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海南省政商交往行为指引清单(试行)》已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提高政治站位,将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摆在营商环境建设的突出位置,作为清廉自贸港建设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正面清单的引导作用和负面清单的约束作用,督促引导公职人员主动履职、热情服务,亲清有界、公私分明,推动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统战部门要积极收集反映民营企业的合理诉求,引导广大民营经济代表人士严格遵循政商交往行为指引,自觉践行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求,做爱国敬业、守法经营、创业创新、回报社会的典范。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政商交往行为的常态化监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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