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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国资政策文件 2020-12-30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青政办〔2020〕9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办、厅、局:

为推动药品监管能力现代化和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意见》(国办发〔2019〕36号)精神,建立一支高素质、职业化、专业化药品(含医疗器械、化妆品)检查员队伍,提升现场检查能力和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按照职业化方向和专业性、技术性要求,加快建设省和市州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以建设期、发展期和成熟期三个阶段统筹推进、分步实施。

到2020年底(建设期)。完成全省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制度体系建设。

2021年至2022年底(发展期)。省、市州级药品检查员队伍得到充实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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