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嘉宾
周敬成都市纪委监委第十四纪检监察室主任
吴庆国成都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秦永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
冷雅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庭长
编者按
本案中,颜崇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商人董某某承揽环卫项目提供帮助,并约定由董某某出资为其购买一套价值不低于700万元的房产,因颜崇建被查处,房产尚未实际购买,该行为如何定性?是否构成受贿犯罪?系犯罪预备还是未遂?犯罪数额如何认定?应当从哪些方面固定证据?在量刑时综合考量了哪些因素?我们特邀相关单位工作人员予以解析。
基本案情:
颜崇建,男,199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成都市青羊区府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书记,青羊区原城市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青羊区原城市管理行政执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