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医药企业防范商业贿赂风险合规指引》的公告。
健识局注意到,此前重庆、湖南、湖北、河南、福建、山西等省市的市场监督部门均发布了当地的合规指引。这次则是从更高层面对医药企业各项商业贿赂风险进行了明确。
《指引》面向药品、医疗器械企业,还包含向医药企业提供研究、生产、销售等服务的第三方多个主体,如经销商、供应商、相关行业协会学会等,囊括医药领域整个经营环节,可见覆盖面之广。
同时,《指引》特别点名9个具体的商业贿赂风险场景,包括学术拜访交流、业务接待、咨询服务、折扣折让及佣金、捐赠赞助和资助、医疗设备无偿投放、零售终端销售等,并进行了规范提示。例如,禁止药企通过账外给予现金回扣,诱导药店在医药产品采购、进场陈列、推销等方面为其提供便利,或者诱导网络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