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搭建服务央企平台,健全完善沟通协调落实机制,推进中央企业与地方的合作与发展,近日,青海省国资委制定出台了《青海省深化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工作机制》(以下简称《工作协调机制》)。
《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全省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工作由“青海省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工作协调机制”牵头负责,青海省国资委总体负责与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央企业的对接联络,并做好驻青央企的衔接、服务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认真履行对接协调职责;市州国资部门为本市州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的牵头单位,负责协调本市州有关部门推进央地合作具体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国企与有关央企洽谈合作项目;驻青央企确定专门对接联系机构,牵头负责与本机制成员单位、市州的对接联络,落实相关工作任务。
《工作协调机制》提出了常态化沟通协调、靠前服务、重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