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厅联规函〔2025〕10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部署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以下简称两部门)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支持内容
按照《通知》相关要求,继续支持城市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组织示范项目,“点”上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线”上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示范、“面”上开展产业集群及科技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