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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增资审计问题、国有资产对外有偿使用是否适用等
2025-04-09    来源:国务院国资委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4月1日,国务院国资委在对2025年3月官网政务咨询栏目部分网友提出的咨询初步作出了回应的基础上,选取了5条关注度高、点击量高的问题,再次推荐分享。

1、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有企业增资有关审计问题的咨询

问题:《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企业增资在完成决策批准程序后,应当由增资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请问:该条所属“审计”是就此次增资的专项审计?还是只要有最近一期审计报告即可?

国资委回复:《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2号)第三十八条企业增资在完成决策批准程序后,应当由增资企业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审计和资产评估。其中的审计和资产评估应当为本次增资行为服务的,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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