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自治区财政厅获悉:为持续深化财政领域简政放权改革,该厅今年新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及收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放宽了国有资产处置权限,在提升行政效能、简化程序、提高国有资产处置效率方面迈出关键一步。
审批权限“松绑”,释放创新发展活力。《办法》聚焦资产处置关键环节,构建分层分类管理体系:针对固定资产管理,设备类资产处置权限由300万元大幅提升至1000万元;软件类无形资产审批门槛从20万元跃升至200万元,实现“十倍增容”;科研院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处置权全面下放主管部门,以有效破解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难题,为科研人员“松绑”减负,让“实验室的种子”更快成长为“市场的果实”。
制度保障筑根基,构建规范管理闭环。为确保改革举措落地见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