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收官之年与新一轮改革交汇的关键节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发布《关于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意见》(下称《意见》)。
《意见》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科学管理水平、健全企业激励创新制度、建立健全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文化体系、优化企业综合监管和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19条具体举措,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这份文件标志着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入体系化、精细化构建的新阶段。
国家发展改革委宏观经济研究院副院长郭春丽在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意见》对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进行了顶层设计,有利于引导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高治理效能,把治理优势转变为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发展优势,让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和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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