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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
2025-07-22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基本释义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者调整干部等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行为,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相关规定

《条例》第八十四条、第八十五条对违规选任干部行为列出负面清单,作出处分规定。第八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第一款规定处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加强选人用人监督问责,对用人失察失误的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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